打樣太漂亮時,誰負責?從驗收到簽認

爭議不在色差,而在未定義的漂亮。用雙樣本制、光源宣告與責任邊界,把打樣與量產的驗收標準寫進流程與文件。

一、場景

案件進場前,業主看到打樣非常滿意。
量產交貨後,業主說:「和打樣不一樣。」
專案群組瞬間安靜,大家其實都在想同一件事:
「我們當時,到底簽了什麼?」

二、問題

當「打樣太漂亮」成為爭議起點,責任通常模糊在三個環節:

  1. 標準未寫清:打樣是「參考」還是「最終標準」?
  2. 光源未統一:對色台 D50、辦公室 4000K、賣場 6500K,哪一個算數?
  3. 版本未鎖定:打樣第幾版?誰手上持有的才是有效版本?

三、選擇

建立可以落地的責任與驗收機制:

A. 雙樣本制:設計打樣 × 量產比色稿

  • 設計打樣用來確認「方向與氛圍」
  • 量產比色稿在機台參數下產出,用來確認「可重現」。
  • 文件:兩者分別簽認、存檔、標記有效期限與版本號。

B. 光源與環境宣告

  • 在規格書載明「驗收光源、觀察距離、對色位置」;
  • 專案簡報首頁即標註(避免被忽略)。
  • 範例:最終驗收以 D50 對色台為準,輔以賣場 6500K 目視確認。

C. 責任邊界句

  • 合約條款增加:「量產以比色稿為準;若以設計打樣為準,需接受產能與成本變化。」
  • 在估價單底部重申一次,讓商務與設計都看到。

四、代價

  • 流程成本:增加一輪比色稿,平均 +0.5 天;
  • 商務成本:提前說清代價,短期可能失去「一次性的漂亮」,但換來穩定合作;
  • 管理成本:版本控管(命名規則、雲端權限)需要紀律,卻是終結爭議的關鍵。

五、結論

當打樣太漂亮時,真正的問題不是「誰把顏色印差了」,
而是「我們共同允許了未定義的漂亮」進入流程。
透過雙樣本、光源宣告與責任邊界,
把漂亮變成 被共同承擔、可被複製的承諾
專案就不再靠運氣,而是靠制度。